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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石景山食品餐飲衛生許可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一站式服務流程詳解
        發布時間: 2023-11-09 09:48 更新時間: 2025-01-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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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景山食品餐飲衛生許可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一站式服務流程詳解如下:

        一、受理范圍

        北京市石景山區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新發、變更、延續、補辦、換證等。

        二、辦理流程

        1. 申請人將準備齊全的申請材料提交至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各園區管委會政務服務窗口進行材料初步審核。

        2.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各園區管委會政務服務窗口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各園區管委會政務服務窗口將申請材料轉至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窗口進行審核。

        4. 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窗口組織現場核查,根據現場核查情況形成審核意見。

        5. 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窗口將審核結果報送至區政務服務中心。

        6. 區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專家評審并形成評審意見。

        7. 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窗口依據評審意見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8. 對于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9. 對于準予許可的,向申請人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將許可決定送達申請人。

        10. 對于準予許可的,通知申請人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申請材料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從業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健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合同等)(原件及復印件)。

        3.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圖及操作流程。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5.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6. 委托他人申請的,還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

        7. 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

        8. 變更企業名稱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還需提交《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變更頁(原件)。

        9. 涉及許可證事項變更的還需提交相關上級部門作出的變更決定文件(原件)。

        10. 其他相關材料。

        四、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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